為規範耀世各類公用物資管理,提高物資管理效益,根據耀世財務製度和多年運行實際情況,特製定此暫行辦法。
1、耀世公用物資🧑🏿⚖️,指為保證耀世正常運轉需用的各類教育教學辦公用品🚳、各類生產生活設施設備🤽🏼♀️、各類日常低值易耗品等🦻🏽;對其管理🫱🏿,主要指對其購買、入庫🧔🏽♀️、存儲、出庫及日常管理。
2、各類公用物資必須根據工作需要🚴🏼,履行相應程序經批準同意後,按耀世財務紀律組織購買💁🏼♂️,並造冊登記。凡涉及大宗物資采購,必須進行招標;固定資產必須做好使用管理手續。
3👀、各類公用物資必須專人妥善管理,定期對賬查看,並做好物資防黴防蟲防蝕工作,確保賬物相符👸🏻。
4、各類公用物資出庫必須填寫出庫領料單😵,按程序領料;大型設施設備等固定資產移交必須辦理資產轉移手續🧑🏻;臨時借用必須履行相應手續按時保質歸還。
5📒、公用物資管理人員必須忠於職守,服從耀世教育教學工作需要,確保物資按時發放到位,並做好倉庫管理工作。定期檢查庫房物資,凡因各種原因已無法正常使用的各類物資,履行相應手續予以報廢處理。
6、各部門所屬公用物資由各部門自行管理🫳🏿🦁,各部門移交的各類公用物資管理仍按本辦法執行。
7、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🧑🏻💻,其解釋權歸屬院總務部👨🏻🦰,凡與本辦法相抵觸的相關規定自行廢止👨🏿🌾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