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(州)、直管市、林區安監局:
為貫徹落實《國務院安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的決定》(安委〔2012〕10號)和《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》(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4號),強化企業安全生產培訓責任🚦,督促檢查政府🧉、企業履行安全培訓責任,切實保障從業人員享有受安全生產培訓的權利,經研究🧘🏼,決定在全省開展安全生產培訓工作交叉檢查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🤦、督查內容
1.各地宣傳貫徹《國務院安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的決定》和《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》等規範性文件情況及落實國家安監總局、省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情況🌍。
2.各級安監局培訓職能科室的設置及人員配備情況🎢🤽🏿♂️。
3.安全培訓考核標準、收費許可及經費落實情況👷🏿。
4.培訓教師🔙、生產經營單位“三類人員”持證上崗執法檢查情況。
5.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管理♘、從業人員🏊🏼、農民工培訓情況。
6.培訓機構使用教材、大綱、考綱、題庫和教考分離實施情況,對現行教學大綱、教材、考綱、題庫的補充©️、修訂與完善的建議。
7.加強安全培訓信息工作情況,報表及時填寫🧏♀️,信息系統試用情況🦜,以及信息采集情況🧘🏽。
8.實行網上考核工作的基本情況🚳。
9.開展培訓、考核、發證🙂↕️、安全培訓監督等工作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和建議🈵。
二🙍🏼♂️、督查方式
監督檢查采取聽匯報、查資料😠、抽查有關單位和召開座談會的方式開展監督檢查工作🚉。請各市州局接到通知後,做好相應的工作安排。
三♓️、督查時間
各小組接到通知後🈳,請本組聯絡員聯系本組各成員,於5月13日至25日期間開展督查。5月31日各小組組長集中碰頭🏋🏽♂️,匯總檢查情況,上交檢查報告。
四、督查安排及要求
1.檢查分為6個組分頭開展工作,督查組成員由各地市州相關處(科)室人員組成,每組選派1名組長🚀,同時選派1名專家參加檢查。
2.檢查工作以督查為主,要具有代表性,安監局🧑🦳、培訓機構、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覆蓋到🧑🏼🚀。
3.督查工作組一般情況不直接實施處罰,具體處罰工作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執行⛓。
4.各督查組要輕車簡從,廉潔自律,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的規定🧜♀️。
5.每組檢查結束後👩🏼🔬,將檢查總結、檢查表格等材料一並報省安監局人事處。
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
2013年4月25日